深化实施创新驱动策略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积极探索科创平台牵动的科教融合、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力推进“创新深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力增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

激励企业研发投入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型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支持力度,优化重点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强化重点领域研发支持。

(1)实施研发攻关专项,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 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2)对人工智能、机器人、低空 经济、类脑智能、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新赛道企业,经评审认定后,给予自主研发投入金额最高40%、5000万元补助。对科技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大力引培科技企业

全面加强科技企业引育,积极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1)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60 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3) 对新认定的市级新雏鹰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提升研发机构能级

强化企业科研组织主体地位,推进企业研发机构梯次布局。

(1)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对经认定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奖励标志性成果

强化前瞻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实现原创性科技成果重大突破。对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浙江科技大奖的,给予最高1000 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产学研合作

强化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1)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按合作金额的20%予以补助,重点支持企业与区内科研重器合作,按合作金额的4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 万元。

(2)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科技特派员给予每月 1000 元生活补助,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10 万元。选派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一批技术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建设成果转化平台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完善成果转化全链条支持。

(1)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2)支持区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技 术转移服务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 技术交易活动,对经认定的技术交易合同按年度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支持科技金融赋能

强化科技金融源头活水支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1)重点支持区内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重器相关人员作为股东创办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对符合要求公司的成果转化保险项目,按照投保产生的保险费给予最高50万的补助。

(2)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给予连续三年贷款贴息和服务券支持。

(3) 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对四大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给予基金投资支持。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

支持新产品(新技术)

对通过省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大技术装备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项目,按上级奖补额度给予同等奖励。用户企业购置区内首台(套)装备且总价超过500万元,按国际、国内和省内类别分别给予购置企业首台(套)装备总价最高20%、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申报首台(套)装备交付用户的时间应在首台(套)装备认定之日一年内。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 按其维权费用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向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每年择优评选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助。对获批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给予最高10万元/件的经费资助。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给予 50 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给予最高 10 万元保费资助。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引领示范

对企业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的单位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获得杭州高价值知识产权智能产品创新创意大赛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对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能力评价一至五级的单位,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是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未来科技城管委会签订共建协议,由浙大科技园在余杭成立全资运营子公司负责运营。

公司围绕脑机智能产业主体,辐射人工智能、新材料、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交叉学科领域,贯彻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组织成果转化、有源头项目孵化、有体系产业培育”的服务体系,致力于打造具备成果显示度、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化高地。

作为余杭区海创未来及创新创业评审的入库推荐机构,公司仅2024年由团队辅导通过评审项目高达37个,其中领军人才项目18个、优秀人才项目10个、创新创业项目9个,具备丰富的科技申报经验和成功案例。

我们不仅为企业提供创业空间服务、科技申报及全生命周期科创服务,通过系列创新创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助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合作与交流,请拨打电话:徐老师 1306795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