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大会,且是周总理、李进诞辰,还是雷锋纪念日以及24节气的惊蛰。加班到很晚,简单聊几句。
红星新闻发了这么一篇文章《》,这无疑契合了当下社会热点:抓住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关注的“儿童权益保护”议题,回应了短视频时代“晒娃商业化”的乱象。
从儿童权益视角来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揭露将儿童物化为“流量工具”的产业链,直击“啃小族”对儿童成长权的侵害,可谓是迫在眉睫,也体现了人文关怀。
该文从现象描述(“网红儿童”产业链)→ 问题定性(法律与道德争议)→ 危害分析(教育权、隐私权等侵权)→ 解决路径(法律完善、执法强化、家庭责任),结构严谨,环环相扣。
它先反驳了“晒娃自由论”,再以法律条款(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和现实案例(如浙江地方政策)支撑了其观点,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文中还揭露商业异化本质,指出“晒娃”从情感分享异化为逐利赛道,批判资本与家长合谋对儿童天性的剥削,触及“流量至上”时代的伦理困境。不仅强调了那种过度晒娃是违法行为(如剥夺教育权、侵犯隐私),更批判将儿童工具化的道德失范,呼吁社会价值观的重塑。
不过不知道是出于什么考虑,该文对平台责任探讨比较浅尝辄止,虽然提及平台需“压实责任”,但并未深入分析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对“网红儿童”的推波助澜作用,亦未提出具体监管建议(如年龄审核、内容分级等),可见还是在隔靴搔痒。
当然,你也不能指望一篇新闻评论就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还是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
作为一个新手父亲,我也每周都会晒娃,但我完全没有想着发视频赚流量,因为“孩子自带口粮”完全可以提现在别的方面,一旦自己有了功利心,那失去的肯定远比得到的更多。
儿童的纯真绝不应被流量经济吞噬,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技术、家庭与文化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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