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阳光城小区二期业主睢先生:我在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当时有“老带新”优惠活动,介绍人可领取3000元介绍费,可至今这笔费用都没有兑现。另外,我领钥匙时被开发公司告知需购买储藏室,可我自始至终都不想买,为能尽快拿到钥匙开始装修,我才签署了一份购买储藏室的协议。开发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3000元介绍费能否兑现?
邱县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王同志:我刚才跟该小区开发公司核实,他们确实有“老带新”活动优惠。我联系了反映人,目前他没在家,等回来后我会督促开发公司及时兑现3000元介绍费。
不买储藏室就不能领钥匙,又是怎么回事?
邱县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王同志:我刚才查阅了之前的有关资料,包括他们签订的认购协议,该储藏间是其买房时自愿购,在去年市县相关部门共同查看了现场及有关资料,未发现有捆绑销售的违规行为。目前,县住建局正在持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绝不姑息。
记者:群众是自愿购买储藏间的是吗?
王同志:对。
记者:如果他现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王同志:目前反映人没在家,等他回来以后,我们会及时督促开发公司协调此问题。
小编说:市场秩序的维护不应止步于程序正确,更需穿透合同自由的表象,直视交易地位实质不平等的事实。希望监管部门能再做思考,在形式正义与实质公平的天平上发挥监管力度,让每份合同真正成为平等协商的见证,而非是偏袒一方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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