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侵占我国苏岩礁,主张中间线原则划分黄海海域,企图鲸吞大半个黄海,这无疑是得寸进尺,为尽快解决遗留问题,中韩就黄海划界举行了多达13轮谈判,但依旧没有实质性进展,那么,韩国提出“中间线原则”究竟有何目的?黄海为什么不能“对半分”?

韩国提出黄海“对半分原则”

黄海位于太平洋西部与亚洲大陆之间,是我国四大边缘海之一,该海域北抵鸭绿江口至辽东半岛南端,东临朝鲜半岛西海岸,向南与东海以江苏启东嘴至韩国济州岛西南角连线为界,海域南北长约870公里,东西宽556公里。以山东半岛成山角与朝鲜半岛长山串一线,又将黄海划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黄海地处辽东半岛与朝鲜半岛之间,属于半封闭海域,西北与渤海通过渤海海峡相连,面积大约8万平方公里,南黄海则属于椭圆形半封闭海域,东侧通过济州海峡可与朝鲜海峡连通,总面积40.9万平方公里。

注入黄海的河流主要包括鸭绿江、汉江、淮河、黄河等,因河流中携带大量泥沙,导致近海海水呈现黄色,因此得名黄海。黄海海域自古便是我国主要活动的海域,并且自宋朝开始,历朝历代都将黄海视为“内海”,对这片海域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但上世纪70年代,韩国国力大增,开始对周围海域提出主权诉求,并要求以北纬32度到38度之间为中线,划分中韩在黄海的海域范围。为名正言顺扩张领海,韩国在1652年私自将苏岩礁划入自己海域。苏岩礁地处江苏南通和上海崇明岛以东150海里处,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属于长江三角洲的海底丘陵。苏岩礁周围海域自古便是我国山东、江苏、福建、浙江以及台湾五省沿海渔民的重要渔场,清朝时期还被明确标注在北洋水师的海路图上,近代日韩以及其他任何国家 ,都不曾对此提出过异议。但上世纪中叶后,韩国却对苏岩礁提出主张,1987年在苏岩礁非法设立航海浮标,并在2001年,将低潮时仍处于海平面之下的苏岩礁非法命名为离於岛,其目的便是为了以此为支点,进一步向西扩张海域。2001年韩国还在苏岩礁私自设立3600吨的大型海洋平台,坐实苏岩礁为“岛屿”的身份。

2006年中韩就黄海划界进行谈判,但截止到2024年11月,谈判举行多达13轮,却依旧毫无进展。

为何黄海不能按岛屿中间线划分?

我国在黄海的海域主张一直坚持“自然延伸原则”,也就是根据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地理特征,对专属经济区进行划分,并且这一原则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平原则”。黄海海底沉积物七成都来自于黄河、淮河等河流输送的泥沙,在地理构造上与中国大陆架浅海,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同时中国在这一海域海岸线长达800公里,韩国只有400公里,遵循自然延伸原则显然更符合黄海的现实情况。然而韩国却无视历史、人口、地理、法理等现实情况,执意要求用“中间线原则”将黄海“对半分”,其野心昭然若揭。

另外,关于苏岩礁则完全位于我国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并且苏岩礁还与江苏外海的麻菜珩、外磕脚,嵊泗列岛以东的佘山岛、鸡骨礁,以及舟山群岛东北侧的童岛,共同构成了中国东海的外围岛链。

由于划界主张上的不统一,导致中韩在黄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存在重叠,并且在东海也存在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韩国霸占苏岩礁,并私自指礁为岛,目的则是为了试图独占原本中韩两国主张重叠的大片海区,便于攫取黄海资源。

黄海海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包括各类金属矿藏、以及油气资源,据数据显示,黄海盆地已探明石油储量高达20亿吨,另还有1.2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2024年6月,韩国就曾公然表示,在所谓的韩国东南海域蕴藏着高达140亿桶油气资源,然而韩国所指的海域部分则属于我国黄海海域。

其次,黄海渔业资源丰富,是我国四大渔场之一,年捕捞量能够达到300万吨,对山东、江苏、辽宁等沿海城市的渔业发展至关重要。

另外从战略角度来看,黄海是我国环渤海一带进出太平洋的关键门户,对我国维护近海海洋权益意义重大,一旦韩国“鲸吞”大半个黄海,不仅将给我国近海带来战略压力,还会影响我国东部沿海进出太平洋的航行安全。因此,我国无论是在谈判中,还是在行动上,都不会对黄海划界主张做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