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法贷款中介,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贷款咨询、贷款代理、贷款担保等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引诱客户。非法贷款中介常常冒充“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广告等方式向潜在客户发布贷款广告信息,声称与银行有某种特殊关系或能够走内部流程办理贷款,以诱骗金融消费者通过其介绍办理贷款,收取高额中介费。

(二)消除顾虑并展示能力。一旦客户表现出对贷款的兴趣与需求,非法贷款中介会即刻展示他们的“能力”,进一步打消客户的顾虑。如提供虚假的成功案例截图或故事,以增加客户对他们的信任。

(三)收取高额手续费或虚假承诺。非法贷款中介通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无担保无抵押”“迅速放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但在金融消费者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又以各种名义要求金融消费者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从中截留信贷资金,收取高额费用。

(四)无合法经营资质。非法贷款中介往往以个人身份出现,他们未掌握丰富的金融知识,更未接受专业培训,在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利当头,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进行金融服务。

(五)采用违法手段,实施骗贷行为。非法贷款中介常常瞄准对贷款业务和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瑕疵的消费者群体,采用虚构资产证明、协助提供虚假贷款用途等手段,以骗取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并实施骗贷行为。

(六)制造障碍并再次收取费用。在客户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非法贷款中介会刻意制造各种障碍,如声称客户的征信记录有问题,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低息贷款,而后提出通过他们的“特殊渠道”或“人脉关系”来获得贷款,但需支付额外的手续费或服务费。

非法贷款中介的危害,一是骗取金融消费者的财产,通过一系列手段套路收取高额费用;二是泄露金融消费者的信息,甚或将金融消费者的信息用于其他非法活动,如洗钱、诈骗等;三是影响金融消费者的信用记录,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严重后续影响;四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给金融稳定带来威胁;五是损害金融机构声誉,因其常常冒充正规金融机构或勾结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利用金融机构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六是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农村金融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请理性选择基金。本资料仅为宣传材料,而非法律文件,其中涉及的统计数据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购买基金时,投资者应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并通过官方途径查询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产品。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本文章使用的部分图片、文字、视频、音频、链接等内容转载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嫌侵权、请著作权所有人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