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吵架后,竟从8楼丢下3个花盆,结果被判刑。
2025年3月3日,四川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王某某在与男友吵架后,情绪失控,将3个花盆从8楼阳台扔下,险些砸中路人。花盆砸在小区楼栋入户口道路上,造成惊吓。监控视频显示,就在王某某丢下第一个花盆时,一名小区居民恰好途经楼下,花盆在其身前10米左右坠地,随后又掉下第二个花盆,该居民赶紧往回跑躲避危险。
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高空抛物的事实。法院认为,王某某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案是遂宁市首例高空抛物案,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法官提醒,高空抛物行为关乎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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