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枣庄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金颖、员额法官蒋士锋应市司法局邀请,在中共薛城区委党校,围绕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结合最新法律动态与典型案例开展专题授课,为全市130余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带来了一场法治盛宴。

理论指引,直击法律难点

课程详细介绍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办理思路,系统梳理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民刑交叉法律适用”等热点问题,深入剖析了借贷本金的认定与利息计算方式、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等基层法律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

以案释法,强化实务操作

结合典型案例,蒋士锋还原了“砍头息”“利滚利”“虚记本金”“虚假诉讼”等高频纠纷场景,指出“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借贷案件中的灵活运用,并提醒加强对证据链完整性的重视。此外,针对“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与会人员一同探讨了民事合同与刑事犯罪的认定原则,厘清了“同一事实”的适用标准。

互动问答,碰撞思维火花

“仅有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还款责任由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踊跃提问,金颖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问题,金颖指出需重点审查“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等核心要素,并分享了实务中常见的证据采信与认定方法。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良三表示,本次活动不仅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厘清了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思路,更搭建了法官与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交流的桥梁,提升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养,取得了良好效果。

“法者,治之端也。”枣庄中院将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精准普法等形式,不断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坚实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