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爆料:1835919111 (QQ)
———— 以上图片为广告 ———
近日,有市民通过网络反映:南部县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网友表示:从来没有交过评议费用,评议费用是指什么费用?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收费项目?是必须交还是自愿呢?有没有国家的文件,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到底是学校规定还是教育局规定。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和收费标准是什么?
针对上述网友反映的问题,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给出官方回复:
一、关于“评议费用”的问题。
您所说的“评议费用”,应当是指义务教育评议教辅费用。义务教育评议教辅是指学生学习配套使用的教辅资料,实行“省定、市推、县管、生用”,即由四川省教育厅确定教辅资料目录,南充市教体局在省定目录中三至九年级每个年级推荐一套教辅资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学生选购后供自己使用。义务教育教材(即教科书)免费,教辅资料需要家长根据实际需要自费购买。《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南充市推荐的义务教育评议教辅,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可由学校统一无偿代购,品种和价格均进行公示;义务教育助学读物不属于学校无偿代购项目,是新华文轩的市场化行为,家长如需选购助学读物,可在新华文轩实体店或“优学优教”网络平台自主选购。无论是评议教辅还是助学读物,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和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对家长的选择,学校不得强行干涉,不得从中牟利。学校不提供《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代购服务
二、关于“九年义务教育规定和收费标准”的问题。
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南部县发改局南发改【2024】401号文件规定收费,其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教辅材料费: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2.课后服务:按南发改[2021]101号文件执行,即:课后
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50元/生·月。
3.研学旅行: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4.伙食费:学校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5.校服费: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6.基本医疗保险费:学校按市政府确定标准按实代收取。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的支持和理解!
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2月24日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网友评论,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证实或赞成其描述。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请关注南部微生活
投稿\爆料:1835919111 (QQ)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