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西咸新区三桥街道马强(化名62岁)、张红梅(化名女59岁)夫妻俩来到三桥街道武警路社区会议室,向三桥街道武警路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三桥街道王顺虎调解工作室,赠送两面“为党分忧,为民解难”锦旗,以表达诚挚地谢意。

原来,在2021年8月22日,马强的母亲朱芳琴(化名94岁)认为身体患有心脏房颤疾病、心衰、肺衰等病灶,生怕自己走后给四个儿子留下争议,趁头脑清晰,想对自己的后事留下遗嘱,在见证人魏春华(化名)、王雪莉(化名)的现场见证立下了《遗嘱》,“在我去世后将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某某所的房产,归属于我的部分由马强(我的小儿子欢欢)继承。”朱老太太现场宣读签字捺印。

立遗嘱人朱芳琴与丈夫马国华(化名)夫妻俩都是某某部队的退休军官,一生育有4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分居另住,平时几乎很少往来,老四马强为小儿子,老人朱芳琴的丈夫于10余年前去世,马强与妻子张红梅担心重病的母亲孤独,就居住在一起,并承担赡养老人的一切生活至今。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人的“遗嘱”秘密泄露,被其他3个儿子知晓,都担心父母的“百万元”房产,被小弟一个人独吞,认为母亲的“遗嘱”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从不往来的兄弟三个突然抱团,针对小弟索要继承权。在2024年9月,弟兄三人将小弟马强和张红梅告上法庭,对薄公堂依法维权,争夺母亲的赡养权、监护权(没有主张继承权)。审判法官认为他们母亲的“遗嘱”是老人的个人意愿,弟兄四个无权干涉,并提醒其诉讼的目的不纯,经劝说自愿撤诉。

张红梅是老人四子的妻子,自从结婚就一直随婆婆一起生活,婆婆经常给外人夸奖小儿媳张红梅的善良和孝顺,尤其是多次重病在住院期间,都是张红梅一个人细心照料的伺候,也得到医护人员的点赞,其他三个儿子和儿媳很少关心看望,认为“遗嘱”的内容只由丈夫马强一个人继承,没有自己继承的份额而心存疑虑,虽然官司赢了,可是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担心婆婆死后,丈夫与三个哥哥关系搞僵,找她夫妻俩分割母亲的遗产,以后肯定会有很多的麻烦出现,想请求相关部门解决。

2025年3月5日,张红梅与丈夫马强来到三桥街道武警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家庭赡养权、监护权和继承权纠纷。

武警路社区主任和调解员,要求三桥街道王顺虎调解工作室介入联合调解本案,并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王顺虎参与调解,争取一次性解决纠纷,并约定3月6日在武警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社区主任和调解员为落实当事人的诉求,还亲自到立遗嘱人的家里和邻居走访了解情况,凭自我观察和邻居民意评论分析,认为张红梅身为儿媳与婆婆关系感情一直很好,儿媳能把重病的婆婆伺候井井有条,老人依着干净卫生,屋里房间没有任何异味,已经尽到了晚辈赡养义务,值得人们赞扬。

根据张红梅和马强给社区调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经两个人现场见证,立遗嘱人的“遗嘱”全部过程为真实有效,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因立遗嘱人老人朱芳琴今年94岁,已病入膏肓不能自理、思维意识不清楚,也担心老人的病情发作,而无法进入调解程序,在征求“遗嘱”见证人魏春华、王雪莉的认可,经调解委员会合议协商,决定给立遗嘱人的“遗嘱”内容,应追加张红梅为合法继承人,并要求张红梅和马强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至寿终,提示如果马强与张红梅未履行义务,经司法程序认为有虐待行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见证人有权撤回达成的协议,建议撤销其继承权,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张红梅和马强及见证人魏春华、王雪莉,对社区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次日以送锦旗的方式表示感谢。

“感谢你和社区调解委员会的领导,解开我多年思想压力,我愿意尽善尽忠的赡养婆婆,让婆婆安度好晚年”,张红梅含泪握着调解员王顺虎的手感激地说。(记者 孙金龙 通讯员 陶金娟)

(编辑 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