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房子马上就要交房了

您最近有装修计划吗?

我们公司……”

日常生活中

有不少人刚买房

就接到装修推销电话

小心

你的信息被“内鬼”出售了

近日

利津公安

从几个骚扰电话入手

破获一起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案件

经询问,嫌疑人王某在公司就职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将获取到的顾客信息(含电话号码、姓名等)3000余条,违法出售给他人,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

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

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日常生活中要时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网上购物、注册App、线下登记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时,可选择昵称代替,地址不必精确到门牌号,非必要请勿提交个人敏感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等。同时,谨慎使用免密和快捷支付。避免个人信息滥用、盗刷等问题。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莫贪一时蝇头小利

反误了大好前程!

来源:利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