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研究员柴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否取消公摊面积对购房者来说并无实际影响,就像是买花生带不带壳一样,只买花生米是一个价,买带壳的花生是另一个价。

柴强委员认为,实际上买卖房子时应搞清楚三种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并同时分别标注相应的房价。套内使用面积简称使用面积,俗称地毯面积,所谓“取消公摊”就是以往只按建筑面积标注房价,今后应该也标注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的房价。

误实话,对于柴强委员的上述观点,我有种耳目一新却又似曾相识的感觉。

因为我清楚记得,大约十多年前楼市火爆之际,我就一些业主抱怨公摊面积采访某房产开发商时,对方回答是以西瓜作比喻,称消费者买西瓜是为吃里面的瓤,西瓜皮就相当于公摊面积所以必须算到价格里面去。

开发商的这个“西瓜论”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但又不大好反驳的样子。而这么多年公摊面积一直横亘在买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散发着迥然殊异的味道。

其实这个道理又并非多么深奥,就像大闸蟹绑绳,那绳子份量享受螃蟹的身价,就都属同类“公摊”原理。

如今柴强委员又把房屋公摊面积与花生是否带壳销售进行类比,得出结论是取消公摊面积对购买者来说并无实际影响。

他的意思明显是在说,可以取消公摊面积,但房价会相应的上涨。

让我不解的是,柴强委员在两会上提出上述观点,除了提醒呼吁取消公摊面积的消费者别做无用功之外,其意义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是为了约束开发商今后按照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分别标注房价,我觉得这更是没事找事式的多此一举,不仅不解决实际问题,还大大加重买卖双方无效换算与沟通成本。

生意场上最核心的规律是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无论买房、买花生西瓜大闸蟹,多见大商小贩换着花样变戏法,买者不被坑被宰就是烧高香。

其实老百姓关注“公摊面积”,要的是消费公平,价格公道,别让自己当冤大头。

也就是说,让购房者纠结的“公摊面积”只不过是整个购房“性价比”中的一环,不是要跟开房商一起玩“此消彼涨”的算法游戏。

最重要的是不要在购房领域存在模糊概念和灰色地带。就像“一斤螃蟹3两绳”,一些开发商将小区一应公用设施都计入分摊范围导致业主公摊面积严重畸高的现象并不鲜见。

花100平米的钱得到的却是70平甚至更低的房子,这才是业主对公摊面积心存不满和问题存在的关键症结。

另外由公摊面积带来的物业费、采暖费年积月累也非小数目,其间的悖论与争议也是人们心头亟待化解的一块心病。

要解决之,也不必再拿西瓜花生举例了。即使寻常小百姓,懂的都懂。

还是设法让相关政策公正合理且清晰透明,才是解题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