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唐河县大河屯不少学校存在黑校车,超员现象,无证驾驶,公办接送学生乱象却没有人管,有关方面则是不作为或乱作为。受到学生家长质疑。

整个大河屯各所公办学校几乎均存在违规使用校车拉运学生现象,这种怪象已经存在多年了。甚至虚报人数资金不上交,如二园200多名学生仅报130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大河屯镇似乎形同空文。

据了解,这些所谓的校车,超载就是家常便饭,家长很是担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他们对唐河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相关要求(即不允许公办学校校车接送)置若罔闻。

有家长气愤地说,违法违规购置非标准车辆,私招乱雇无证驾驶和随乘人员,无视有关法规要求,超载运行,不按规范程序交接;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在哪里?

生命安全大于天,唐河县大河屯黑校车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是谁在为他们撑腰,而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对此的解决方式让人费解,是利益使然还是有其他黑幕,谁该为幼儿的安全买单,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河县校车服务方案的通知(2022年12月29日)指出:“县政府综合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设情况和学校布局设置情况,能够满足学生需求,不允许公办学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唐河县各乡镇基本都遵守这一要求,唯独大河屯镇中心校不执行,去年县交警大队也专门通报过此事。2024年唐河县教育体育局也专门下文进行整肃,然而,大河屯镇中心校却当耳旁风,导致违规校车仍在运营。

究竟是谁在顶风作案,又是谁在庇护这些违规违法行为? 有人怀疑,中心校失职失责失察,暗中庇护对抗上级政策,从中占干股份问题。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第四十五条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