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1、杭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申报项目资助时须在毕业5年内。

3、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大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在杭创业的,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4、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该政策。

上述人员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并依法登记注册,通过区级评审后可享受5-2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符合余杭区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以上,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3、申请企业及大学生法定代表人未获得相关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

三、申报时间

余杭区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采用线上常年开放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形式,本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社局

喜欢此文请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