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争夺战

2003年冬天,梅艳芳刚走没多久,灵堂的香还没烧完呢,香港法庭就开始了激烈的争斗。

她妈妈覃美金和大哥梅启明举着“阿梅神志不清”的血书,告信托基金说他们私吞了遗产。

镁光灯下,八十多岁的妈妈哭得稀里哗啦:“亲生女儿居然不给我养老钱!”

大哥穿着西装,怒气冲冲地对律师说:“我妹妹的财产就应该姓梅!”

这一幕就像梅艳芳传奇一生中最刺眼的注脚——她用生命换来的亿万财富,最后变成了照妖镜,把家人的贪婪照得一清二楚。

血色遗嘱

梅艳芳临死前颤抖着签下的遗嘱,就像个精密的天平:每个月给妈妈7万港币,留了1700万给外甥侄女读书,剩下的钱都锁在信托基金里。

这个安排,是因为她那些血泪的回忆:

四岁就在荔园戏棚卖唱,被黑帮拿枪逼着还妈妈的赌债;

十五岁在夜总会救场,发烧四十度还得上台表演;

成名后哥哥以开狗场为名要了200万,结果转头就输光了。

她曾在深夜对律师哭诉:“如果直接把钱给妈妈,三天就会被骗光。”

这份遗嘱,是尝尽亲情背叛的孤女,留给家人的最后保护。

荆棘王冠

从油麻地的歌女到香江女王,梅艳芳就像在碎玻璃上跳舞。

1982年的新秀大赛,她用超越年龄的沧桑嗓音打动了评委;《坏女孩》的中性风格引起了伦理争议,却让全香港的少女都开始剪短发、画烟熏妆;《胭脂扣》里如花的凄美回眸,让张国荣都感叹“她把灵魂留在戏里了”。

舞台上的百变妖姬,感情路却坎坷得像被诅咒了一样:近藤真彦在东京的外遇让她吞药自杀,赵文卓因为“天后压力”而离开。临终时,她穿着刘培基设计的象牙白婚纱,在空荡荡的红馆里轻声说:“我嫁给了舞台。”

无根之花

当覃美金为了争夺房产拍卖女儿的内衣时,当梅启明注册“梅艳芳”商标卖纪念品时,人们才意识到:那个在台上唱“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的巨星,其实就像无根的浮萍。

她为家族建立了金山银山,但至亲却把她当柴烧;她替哥哥还了千万的债,临终时却连个守夜的亲人都没有。

梅艳芳选错了家人——不是血缘的问题,是贪婪让亲情变了味。如果她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改写遗嘱,把最后一首《夕阳之歌》变成挽歌,哀悼这场持续了半个世纪的血亲围猎。

也许压死梅艳芳的从来都不是癌症,而且没有感情的血亲。

如果梅艳芳能预见到今天的场景,她或许会希望自己能重新选择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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