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斗龙医院有限公司使用过期体外诊断试剂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对其罚款2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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