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日期:2025-03-04
叉车定期检验关于下次检验日期的确定:首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上一年度定期检验报告中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1月到期。临近年关使用单位提前报检提出提前检验的书面申请,检验人员于2024年12月进行叉车定检,和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将下次检验日期定于2027年1月。关于下次检验日期是否正确,这样是否算延长检验周期?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5-03-1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4.2.1.2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于留言中提到的情况,下次检验日期可确定为2027年1月,不需要协商,不属于延长检验周期。
“版权声明:我们的目的旨在行业分享交流,传递行业正能量,讲好与特种设备有关故事,引导行业与公众守法合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