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明星可以,但不能是扭曲和夸大!3月10日,搞笑网红“四川芬达”在网络上大吐苦水。
原因是他被歌手杨坤给告了!在杨坤看来,“四川芬达”严重侵害了个人名誉权,并要求发布道歉声明,赔付他精神损失费。
对网红和明星来讲,模仿和被模仿是一个双赢过程,其一,能打开歌手的知名度,其二,能让网红凭借模仿赚到钱。
这样来看,只要模仿杨坤的“四川芬达”流量走得好,还是能得到正主的青睐,可现实是,这两方之间的画风很是清奇,居然是被告和原告。
在“四川芬达”心中,当杨坤将两人告上法庭那一刻起,心中对他的敬仰已然崩塌,而说起事情的起因,更让人无奈。
本来他们俩做的账号好好的,平日里也喜欢看杨坤的歌唱节目,久而久之,就升起模仿的心思,但是模仿不仅要出精髓,还要符合账号特质。
“四川芬达”的视频内容很多以诙谐搞笑为主,所以在模仿杨坤时,所呈现出的方式也是恶搞类,夸张类的。
当模仿杨坤的视频一经发布,“四川芬达”账号收割不少粉丝,流量起的比之前好,网友还特别喜欢看。
于是两人就琢磨将视频做成一个系列,让人没想到的是,系列还没更新完,账号忽然显示被封了,连模仿杨坤的视频都下架了。
当时“四川芬达”没想太多,可能是平台审核更加严格,等这段风头过了,再重新运营账号就行,之后两人又继续拍了一些模仿杨坤的视频。
结果显而易见,账号这一次不是被封一周,而是被封了一个月,这让两人终于意识到不对,但临近春节,“四川芬达”就没追究太多。
春节过后,“四川芬达”账号被解封,两人刚刚打算拍一些内容,准备让账号活跃活跃,流量回增,谁知在准备过程中,收到一张法院传票。
他俩都不知道干了啥事,为什么会突然收到法律传票?一看原告,居然是杨坤,这两人委屈巴巴的,凭什么别人模仿他不告,就告他俩,这不纯闹心吗?
而且在模仿杨坤的过程中,两人从没提起过杨坤的名字,而且模仿的内容虽然搞笑,但不侵害个人名誉权,总感觉杨坤太小题大做!
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只听两人一面之词,真会有一种杨坤小题做的感觉,当看到两人模仿的视频内容,许多网友直呼。
一开始觉得杨坤心眼怎会那么小,再一看视频内容,他要是杨坤早就起诉,绝对不会让“四川芬达”蹦跶太久。
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能让网友站在杨坤这边,相信视频内容绝对不会是搞笑这样简单,四川芬达的视频中,是没提到杨坤的名字。
但是有这样起名的吗?什么“拉不拉昆”和“黄焖鸡米昆”等,这不纯纯损害别人名誉。
除去这些,“四川芬达”所更新的账号内容,指向性非常明显,什么“中国内地知名歌手”,乍一听这不算什么。
谈及阿坤“32场演唱会”和“好声音导师”,别说杨坤,网友一看就知道在模仿谁,如果只是利用这些噱头去模仿杨坤,网友倒真的觉得“四川芬达”非常冤枉。
这最多算是玩梗,但是玩梗是有限度的,谁家抱着“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15年”等言论,去博人眼球,杨坤不告他俩才怪。
放到平常人身上,也遭不住这样模仿,就算是鹿哈模仿鹿晗,范蒸蒸模仿范丞丞等,同样借明星起号的网红博主,几乎没有这样过分玩梗的。
当然网络上模仿明星多了去了,比“四川芬达”过分多了去了,为何只告他?这样一想,两人心理自然不平衡,不过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枪打出头鸟。
选取一个杀鸡儆猴比一个一个来告,不仅能给予震慑,还能让他们意识到,根据国家法律,借助明星起号这个过程,实际上已经对明星造成了侵权。
如果账号想要继续运营下去,博主只能祈祷明星看不到他,即便是看到,也希望明星宽宏大量,不要给他们送一张法律传票。
为规避这等情况,许多借助明星起号的网红,如今大多数已经销声匿迹,或者已经将账号改名,除了对明星的尊重,更多是意识到自己已经处在犯罪的边缘。
总而言之,“四川芬达”感受到委屈是针对模仿明星这个赛道来看,自然产生的结果,杨坤起诉“四川芬达”,是对自己负责的结果。
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大明星,都不希望名誉权遭受到侵害,即便是明星宽宏大力没有去告,但是博主本人要意识到,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行为,如果收到第一次警告,就应当立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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