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南沙一口气发布了6则征地预告,涉及两个镇街两条村,均为旧改村,共计308.614亩。

港湾街塘坑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港湾街塘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港湾街道塘坑村,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

20.4517公顷(306.776亩)

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

工作安排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4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塘坑村旧改总投资超57亿,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02.69万㎡。复建安置总量33.89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4.40万㎡,可出让地块的建筑量64.40万㎡。

复建安置启动区位于塘坑旧村南侧、塘坑地铁站旁,净用地面积约1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7万㎡,其中住宅面积约1.3万㎡、商业面积0.4万㎡。

△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效果图

南沙街大涌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南沙街大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南沙街道大涌村,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

▲0.8805公顷(13.208亩)

▲2.1790公顷(32.685亩)

▲3.9566公顷(59.349亩)

▲0.1225公顷(1.838亩)

▲0.4714公顷(7.071亩)

合计0.1225公顷(1.838亩)

公告期限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

工作安排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大涌村(上、下街)改造范围总面积约46.6万㎡。复建安置启动区位于改造范围东南侧,净用地面积约1.1万,容积率为3.2,计容建筑面积为约3.5万,其中住宅面积约2.8万㎡、商业面积约0.7万㎡。

△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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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规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