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张维功表示:阳光人寿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构建安全、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长期以来,张维功表示:阳光人寿持续推进乡村帮扶和公益捐助工作,在内蒙古察右后旗贲红镇及云南楚雄五拃甸村、百子村、玉溪甸中镇等地开展定点帮扶,惠及近万名乡村居民。同时,公司依托“阳光之星爱心基金”,累计投入近千万元,先后在甘肃、贵州、宁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捐建40余所“阳光之星博爱小学”,为万余名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此外,阳光人寿各下辖机构结合当地特点,广泛开展助学、助老、关注新市民及环保等公益行动,积极承担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提升公众金融素养,阳光人寿充分发挥自有平台优势,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金融知识,推动金融教育深入基层。在县域地区,公司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增强农村居民的金融安全意识。针对不同人群,公司推出个性化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包括大字版老年人风险提示、英文版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以及面向青少年的“消保口袋书”,通过“一人带动一家”的方式,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到更广泛的群体。
活动期间,阳光人寿通过案例解析、生动演绎等方式,重点科普“代理维权”“代理退保”“减免债务”等不法中介行为,以及“套路贷”、电信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公司在线下发放“代理退保”风险提示折页,线上同步发布“风险提示”“以案说险”等内容,向社会公众揭示骗局手法,引导消费者提高警惕,防范金融诈骗风险。
阳光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持续履行企业责任,围绕乡村振兴、防灾减灾、民生保障、适老助残、惠民便民等领域,不断推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以责任担当为消费者筑牢安全屏障,助力营造健康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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