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农牧厅派专家组对扎赉特旗老四兽药店等8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4日。请将建议意见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陈海平

监督电话:0471-6651798

传真:0471-6652269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附件:

兽药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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