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要求,设置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抓拍系统,采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运输信息,对未主动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的,将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行、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或者首尾紧随的方式,干扰检测的违法行为。

一、点位名称和地址

齐河县国道308 K547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

齐河县国道308 K547+850处

二、启用时间

2025年4月1日0时

执法机构地址:国道308线齐河大桥西500米路北(齐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534-5622728

特此公告。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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