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美梦”变“诈骗噩梦” 检察官敲响教育防诈警钟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为让孩子在学业竞争中抢占先机,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家长们不惜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与金钱。然而,这份舐犊深情却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实施诈骗的“突破口”。
一、求学心切,
家长落入诈骗陷阱
“我有特殊关系,孩子中考分数不达线也能入学,还能办学籍!”
“我有内部渠道,能让孩子去优质中学借读,师资氛围一流!”
这些承诺,对成绩不理想或渴望优质教育的家长和学生而言,诱惑十足,却也是诈骗分子的常用话术。
近期,我院办理了一起入学诈骗案:2020年至2024年期间,某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田某某,利用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凭借自己在教育辅导行业的身份,向家长谎称自己有特殊渠道,只要家长缴纳“办理费用”,就可以为孩子办理更优质学校的入学或借读手续。家长转账后,孩子却迟迟未能入学,田某某也以各种借口拖延。最终家长发现田某某根本没有所谓的“特殊关系”,完全不具备为孩子办理入学或借读的能力,他所描绘的美好蓝图,不过是精心设计的骗局,不仅让家长损失了钱财,更因此耽误了孩子上学。经查明,田某某以此手段共诈骗29万余元,给11个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二、追根溯源,
焦虑与信息差成诈骗温床
此类诈骗案件频发,一方面是源于家长对孩子教育的过度焦虑和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盲目追求。这种心理导致家长在面对“诱人”的教育机会时,极易丧失理智和判断力,忽视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是源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策盲区。很多家长对招生政策、借读规定了解不足,缺乏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诈骗分子利用这一盲区,编造虚假信息,诱使家长一步步陷入骗局。
三、法律亮剑,
诈骗犯罪难逃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田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四、检察官支招,
筑牢防诈安全线
01
保持理性,不迷信“关系”
面对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各类天花乱坠的“承诺”时,家长要保持警惕。入学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过程,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不要迷信所谓的“特殊关系”和“内部渠道”。
02
了解政策,关注官网
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信息和政策,了解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通过正规渠道、按照规定程序报名。如果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教育部门或学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宣传和承诺。
03
谨慎交易,核实信息
涉及金钱交易要小心,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缴费通过学校官方平台或银行转账,索要正规发票和收据。及时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可通过学校、教育部门等渠道进行查询。
04
及时报警,维护权益
如若家长发现可能遭遇入学、借读诈骗,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协议等关键证据,配合警方调查,维护自身权益。
五、检察出击,
织密教育防诈网
案结事未了,为防止此类案件重演,守护更多家庭,检察官积极行动。开学季,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向家长和学生普及常见的教育诈骗手段及防范方法,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建议学校向家长及学生详细解读招生、借读政策,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陷入诈骗陷阱。
教育,是一项关乎孩子未来、国家发展的神圣事业,不容诈骗分子肆意践踏,破坏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也期待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构筑坚固的教育防线,让教育诈骗行为无处遁形,携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教育环境。
来源:晋城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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