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得实实在在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中,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法官王志刚始终坚守的信念。

在基层司法一线奋战多年的王志刚,见证了太多群众的急难愁盼。他深知,每一次司法裁决,都关乎着当事人的生活,甚至影响着一个家庭、一家企业的未来走向。因此,他处理案件时,不仅严格遵循法律条文,更注重探寻案件背后的深层矛盾,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2024年盛夏,一起化肥引起的纠纷闹得不可开交。老李在稻田里攥着干瘪的稻穗,气愤地指责化肥经销商,坚称化肥有问题,拒绝支付尾款。王志刚得知此事后,没有简单地按照流程立案、审判,而是想着怎样才能既解决这次的纠纷,又能给乡亲们提个醒,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王志刚通过镇政府联系了农业专家。随后,他把调解现场直接搬到了稻田里。在稻田中,专家结合实际情况,仔细分析了稻子长势不佳的原因,并为在场的农民科普了不同种子的特性和种植要点。这一番操作下来,双方当事人心里的疑惑解开了,最终达成了和解。

老李感慨地说:“法官还带着专家下田,这才是真正为咱老百姓办事!”

审判是司法的前端,执行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王志刚在执行工作领域同样表现卓越。他深知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执行不仅要有雷霆手段,也要有丰富智慧。王某与崔某5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遇阻,王志刚了解到崔某名下有土地,常年承包给当地稻米企业,该土地已经是该企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贸然执行影响稻米企业生产经营。王志刚通过“人熟”的优势了解到崔某儿子要为其举行寿宴,崔某并未向儿子坦白自己欠款一事,得知此情况后,王志刚到场祝寿,但并未提及此事,给崔某留足了面子,崔某见状也倍感羞愧向儿子坦白,其子第二天积极为父还款,矛盾顺利化解。

稻米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法庭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无讼粮仓’应有的担当!”崔某儿子也满怀感激:“法官没在寿宴上抓人,给了我尽孝的机会,这份情我会记一辈子。”

在日常工作中,王志刚还积极投身于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工作。他经常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法治讲座,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孩子们和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他深知,预防纠纷的发生,远比解决纠纷更重要。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不断实践、打磨,王志刚逐渐摸索出一套工作方法,并以此为基础打造出岔路河法庭“擎法负芒,造炬成阳”为内涵的“炬火”党建品牌,以及“五建一体”工作法(包括法庭自建、庭委联建、庭村同建、庭企共建、星火普建)。如今,在“炬火”品牌的引领下,岔路河法庭全体干警以“五建一体”工作法为指导,更好实现司法为民的初心和诺言。

多年来,王志刚凭借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和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获得了诸多荣誉。但在他心中,每一次看到群众在纠纷解决后露出的笑容,每一次听到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都比任何荣誉更珍贵。他始终坚信,只要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多为群众想一点、多做一点,就能汇聚起法治的强大力量,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