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在国道358线贵港市北环路龙井村附近路段,一名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时酒气上头,倒在路边呼呼大睡。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夜间巡逻警力发现后,立即唤醒该男子,将其搀扶至安全地带,了解情况后将其妥善护送回家,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处罚,避免此类危险行为再发。
当天22时许,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刘旭创和同事执行夜间巡逻任务,至北环路龙井村附近路段,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车道上,一名群众倒在地上,上半身被路外杂草灌木遮掩,周边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刘旭创和同事马上停车,一边摆放反光锥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一边打起手电查看群众情况。这名群众系一名中年男子,民警靠近后发现他正呼呼大睡,身上散发着酒气,衣服上还有呕吐物残留。
“阿叔,快醒醒”,民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男子唤醒,确认其没有受伤后将他搀扶到不远处的安全地带。期间了解到,该男子伍某家住市港南区某学校附近,距离事发地约15公里路程。当晚,伍某独自出门喝酒,不想回家途中酒气上头,醉倒在地。察觉伍某情绪沮丧,民警耐心安抚,努力疏导。考虑到巡逻任务不能终止,民警向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报告,请求调度辖区大队警力前来支援。
等候期间,刘旭创和同事始终暖心陪伴伍某,直至支援警力到达,他们才离开现场,继续夜巡工作。
事后,放心不下的刘旭创与支援民警取得联系,获悉他们已经利用警车将伍某及其车辆安全送回家,另外,因伍某的酒精吹气检测数值已超醉驾界定值,属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支援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同时细数酒驾醉驾危害和寒春夜间醉卧路边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伍某心服口服,再三感激,保证不再违法行事。
图文:宣传科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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