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师今天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大S嫁的不是汪小菲,是俏江南。

这点我同意。

当初大S嫁给汪小菲,看的是俏江南的名声与财富地位,而不是汪小菲这个人。

女明星+富豪的设定,符合当时婚恋的最高顶配。

大S以为从此做了贵妇,甚至放弃当时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食素,甘心生娃,放弃自己身材,结果,结局不容乐观。

俏江南的光环,给了汪小菲以滤镜,让大S决定闪婚;但是,一旦上市失败,对赌失败,失去光环的汪小菲,不值得大S垂青。

现在传出来的小道消息,是大S哄骗汪小菲签了离婚协议,汪小菲抱着复婚的心态,签了那份“不平等条约”。结果眼巴巴没等来复婚,等到了大S再婚(并且又一次貌似闪婚,至少对外是这么宣扬的),汪少终于忍无可忍,发飙成了日常操作。

如果是真的,那就是大S处心积虑甩了汪小菲,并且还让汪小菲付上沉重的财务代价。

结果就是汪小菲不仅得养她和孩子们,甚至还得养她的后夫,还有高昂的电费等,等到寒暑假,也见不到孩子,甚至为了见到孩子们还得再付费,或者是给麻六记的股份等,换谁都得发疯。

大S与汪小菲离婚的时候,她一点麻六记的股份没要;但是当麻六记做大后,她又开始要股份了,这就证明,她当初一点儿也没看好麻六记。

也难怪,麻六记刚成立时,谁也不看好刚跌倒的张兰,一个资本对赌的弃子,一家卖酸辣粉的小店,还能掀起多大的风浪呢?

没想到,张兰还真把它做起来了,讽刺的是,麻六记起飞的时候,正是大S与汪小菲互撕最烈之时,也就是说,张兰乘的,还是大S的东风。

大S忘了,俏江南也是从她看不起的小店做起的,俏江南的前身叫“阿兰菜馆”,张兰的钱,是一盘菜一盘菜炒出来累积起来的。

大S只知道,当她认识汪小菲时,俏江南就是如日中天的顶级餐馆,是北京奥运会的承办商之一,汪少就是有名的“京城四少”之一,俏江南离上市指日可待。

没想到,当她嫁过去以后,俏江南急转直下,对赌失败,以至于外界给她扣上一顶“不旺夫”的帽子,甚至还引来王思聪的嘲笑,说她“哭晕在厕所,钢镚儿都没了咋办”。

王校长的言语虽然刻薄,却一语道破本质。

大S是看不上张兰母子的,她当初看上的是成功的张兰母子,然而商海浮沉,瞬息万变,当对方失败时,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努力、以及帮助。这一点,她比别的立马要割席的女明星要好的多,出钱出力出人脉出资源,为的是帮助对方东山再起,甚至还赢来“台湾刘涛”的“美誉”(这样的“美誉”,她肯定不想要,她想要的,还是阔太的头衔,以及阔太的生活)。

可惜她没有旺夫的命,当汪少做啥赔啥时,她能想到的,是忍无可忍的割席。

大家注意,两人互撕高峰期的时间节点,大S开始有离婚的想法,是“事业无成”的汪小菲,发表了“两岸”敏感言论,彻底激怒了大S。

她权衡利弊,当时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实无可厚非。因为在她眼中,帮不上忙的汪小菲,还一直在添乱,踩到了底线,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怒而割席之后,没想到,前婆婆还是没能放过她,借着她的流量,再把生意做起来,也够讽刺。

她在婚姻之内,对方做啥赔啥;当她一离开,对方马上又东山再起,再次坐实她“不旺夫”的传言。

用她的招牌做的酒店生意一塌糊涂,她离开又没要股份之后,用她做流量的生意倒是蒸蒸日上。

笃信玄学的大S,估计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旺夫”的体质。

当然,用成熟点的话来说,就是目光短浅。在做生意这件事上,她离张兰,还差得很远。

离开汪小菲后,她选了具俊晔,这在大家看来,是个多么错误的选择。这三年,她贴钱贴资源贴人脉,结果可好,没捧起来还赔上自己,成为笑料。

在她眼中,这位韩国欧巴是亚洲顶流,时时可以东山再起,只要她愿意捧,对方可以成为巨星,可以重新给她一个贵妇身份。

但是在她认知之外,在大家眼中,此人就是一个过气歌手,甚至在年轻一代中,从未听说过他。

也就是说,大S再一次沉沦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不可自拔。

一个永远想赢的人,一个特别要面子的人,活得太累,大家看她拗造型都觉得特别累。

她想要继续当富妇,想要继续维持大明星人设,结果可好,光头一样也给不了。她想要名牌包包,光头只会奉上自己牛仔裤给的包;她想要闪闪发光的名牌大钻戒,光头只会给她纹一个;她想要奢华的一切,光头却连房子都买不起,只会住进她的豪宅,甚至床垫电费都不付。

捧起也捧不起,带也带不动,砸钱砸资源下去,只会成为笑料,好容易抵押房产,在湾湾开了场演唱会,来者寥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平时只会提供情绪价值,真正有事,啥用没有,甚至在她病危之前,只会劝她“安心忍耐”;在她病危之时,22小时不见踪影,后来被曝在日本泡吧。这样的丈夫,要他何用?

现在她走了,还霸占她的房子,分她的财产,气坏了S妈,这段婚姻,连外人见了都要摇头。

大S永远只能拿捏喜欢自己的人,欺软怕硬,对于完全不爱她的具光头,毫无办法。

而今,具光头还要把她吃干抹净,还要继续消费她的名气,钱拿了,也不给她下葬,让她活成一个笑话。

墓地也买不起,只知道花钱营销让她和邓丽君“做邻居”,拜托,邓丽君是豪华墓地,而她只是塔葬,能比吗?

这样的现状,假如她在天有灵,会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我老师说,大S每次都选择了当时看起来最正确,事后看起来最仓促的选择。

还是那句话:认知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