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近日,荔浦市新坪镇村民韦某某在自家林地内进行炼山作业。由于当时风力较大,韦某某看护不周,火势迅速蔓延至周边林区。
火情发生后,新坪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赶赴现场,经过1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山火被扑灭,有效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鉴定,过火面积达60余亩,韦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已被荔浦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春季气温回升较快,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的状态。尤其是在风力较大的天气条件下,用火作业时的一丝疏忽便可能引发难以控制的山火,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
森林防火,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群众在进行春耕农作、扫墓祭祖,踏青游玩等活动时,务必做好防火措施,确保火源完全熄灭后再离开现场。同时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规定,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2024头条留言活动重磅回归
1、活动不定期选取头条文章
2、我们将在当天头条内容下方的评论区,随机选取10位用户发放奖励
3、中奖用户可获得10万桂林字牌金币
4、参与活动的头条文章会在发文当天,通过每日桂林小官在每日桂林微信粉丝群和朋友圈进行公布
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涉及面广、扑救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因此,防范森林火灾的意义重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内容来源:荔浦警视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法律顾问电话:159 7751 5070 顾律师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微信同号)
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支持我们
就请给我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