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养老金资格认证周期的公告

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

依照自治区社保中心关于资格认证的相关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含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原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届时,请在新的周期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领取。

一、调整范围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含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自2025年4月1日起,由原每12个月认证1次,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即两次认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三、认证方式

(一)“内蒙古人社”APP: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入“首页”的“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操作完成认证。

(二)“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关注“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在“社保服务”模块下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操作。

(三)支付宝“内蒙古人社”小程序认证:打开支付宝搜索“内蒙古人社”小程序并点击进入,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点击认证,进行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四)本人现场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人社服务大厅现场刷脸认证。

(五)上门资格认证:由亲属携带认证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并做登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上门资格认证服务。(注:此方法只适用于特殊困难群体及无法自助完成线上认证的社保待遇领取人。)

乌兰察布市社会事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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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