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向好发展,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汾阳市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汾阳市举办的以“晋心守护权益,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并联合相关部门与单位,共同开展对侵权假冒商品的集中销毁行动。
摆摊普法
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执行局局长郝振玲带领执行局干警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疑问,讲解维权流程,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向来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集中销毁
宣传活动结束后,汾阳法院联合汾阳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酒集团等多家单位对法院审结移送执行的九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的涉案物品进行集中销毁。
本次集中销毁活动中,销毁侵权假冒系列各类名牌假酒1000余箱、制假设备17台、系列汾酒包装1500余套、大量防伪标识贴码、加工工具等,涉案金额73.7万元。此次销毁行动彰显了各部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3·15”系列活动,是汾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汾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凝聚各方面力量,汇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执行局 张烨
来源: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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