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息”,“最高年化利率近6000%”,这样的高利贷公司是怎么“合法”经营的?谁允许的?

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批通过 “电子签”向用户放高息贷款的借贷公司,其中位于成都“借贷宝”平台,利用“电子签”向用户发放贷款

比如用户借5000元,实际到账3500,但是要还5000元,1500元就是利息,时间只有7天,这利率是多少,实际年化利率高达将近6000%,这是吃人不吐骨头!

还有一个人人网的借贷平台,这名字咋一看还以为是人民网,借3000万元,结果到账只有14000元,但是到期要还30000万元,也就是利息16000元。

只想知道这些公司是怎么成立的,在交易过程中就没有单位监管吗?

这些公司成立不止一两天,已经好多年了,难道就没有检查过吗?

这些都是金融公司,管金融的不管吗?

其实很多所谓的助贷公司,其实也在收取天价“辛苦费”,综合算下来也是高利贷

作为监管部门,应该不允许开办这种民间借贷,如果要开,那就税务、金融、公安都要监管啊,去银行取钱都要查,他们放高利贷却不监管。

还有就是要严惩,发现一起就顶格处罚,把他们吃进去的都吐出来,再翻倍的罚,然后进去关10年,看他们敢不敢。

3.15晚上,成都云借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被查封,成立于2020年,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真奇怪,软件信息怎么也可以借款,这不是超出经营范围了吗?

不是银行的网贷就不应该存在,有能力的去银行借,民间的借贷公司肯定不靠谱,要不然他们怎么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