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网友说:他本人是重度残疾人,老低保户。但是最近却因为女儿做了老师,被取消了低保待遇。他想不通,觉得这是自己没有门路,被人“捏了软柿子”。

我来分析一下,这位重度残疾人低保被取消的原因:

低保的准入条件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该实例中,也许女儿还没毕业时,家庭收入很低,所以符合低保条件。但是当女儿不仅不再需要父母抚养并且自己能赚钱时,家庭经济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女儿的工资收入也就成了家庭主要收入。

不管是在贫困地区还是在发达地区,这笔收入都会对低保资格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发达地区低保标准高,工资标准相应也高;欠发达地区工资标准低,低保标准也会很低。

但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

一是看看够不够“单人保”条件。毕竟“单人保”的准入条件是低保标准的2倍,政策很显然宽松得多。

二是把女儿“踢出”家庭。不作为共同生活人口,而是作为赡养人来作业务处理,看看是符合“单人保”还是整户保。

提醒一下:把女儿“踢出”不是指户口“踢出”。而是说她在外有了事实婚姻,已经过上了自己的小日子了。

不知各位懂不懂其中的道理?欢迎留下你的观点,期待你的参与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