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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回 顾
原告杨某受雇于被告胡某,在某农牧公司工地务工时,因被告杨某某操作的挖掘机吊装钢管不慎击中腿部、导致小腿受伤。杨某某当场支付14000元医疗费及3000元生活费。后原告杨某遵医嘱二次治疗,自行垫付费用,但三被告(胡某、杨某某、某农牧公司)相互推诿拒赔,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调 解 现 场
法官的三次”暖心对话”
第一次沟通——倾听委屈
“腿受伤了,家里就断了收入.....”法庭上,杨某颤颤巍巍的掏出一叠医疗单据。承办法官没有着急划分责任,而是耐心记录他的每一笔损失和担忧。
第二次沟通——换位思考
对胡某:“老胡啊,工人是你请的,工人务工期间的生命健康安全,你也有责任啊”
对杨某某:“操作失误是直接的原因,能第一时间将原告送往医院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你也很想帮他,不能寒了工友的心啊”
第三次沟通——破冰和解
承办法官一笔笔核算医疗费、误工费,“咱们各退一步,争取早点解决”,最终三方达成调解,被告胡某、杨某某于4月中旬一次性支付原告58000元。
法 官 寄 语
一笔赔偿,三方安心。每一起纠纷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摸清矛盾根结,让维权少走弯路,让法律条文变成触手可及的安心。
来源:禄丰法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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