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我之前的一位助理,进法院后在家事审判庭工作了八年,今年年初被调到了民事审判庭。
我全程见证了她调动前的样子,有对老部门的不舍,也有对新岗位的惴惴不安。
我对她的表现表示充分的理解,这里面既有我多次轮岗因而产生的感同身受,也有家事审判庭虽然也是大民事审判的一部分,但确实又和其他民事审判工作有一定的不同,她需要重新积累经验。
她时不时也会回来,和大家分享她去新部门工作的感受和经历。前些天她回来拿东西,顺便和大家聊了她最新的经历,她走的时候,我忍不住多叮嘱了她几句。
她说她跟的法官最近收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标的两万五,她觉得标的不大,于是兴冲冲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没想到双方矛盾很深,忙了半天也没调成。
她说起这件事颇有挫折感,我安慰她说,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的比例很高,你这个案子虽然没调成,但至少是虚假诉讼的概率比较低。
不知道她听完我的“安慰”是什么感受,反正我把这件事发到了微博上,好几位微博网友评论说,你还真是挺会安慰人的......
对,这就是我想叮嘱她的第一点,民事审判中严防虚假诉讼,有时候原、被告没有任何矛盾只要求法官迅速出调解书,比原、被告大吵大闹更让人担心,遇到前一种情况,一定要给自己设冷静期,别贪图迅速结案就仓促得出调解书,特别是法官助理,不仅自己要冷静,必要时对法官也要尽到提示义务。
叮嘱的第二条,是遇到原被告是公司的案件,助理发判决前,用APP查一下公司的现状,有没有改名或注销的情况。
看案件评查通报或者参加审委会发改案件评议,几乎每年都会看到有同事或者同仁掉进这个坑里,说实话,因为这件事导致案件被发回,确实比较冤。
前几天我把这个经验发到微博上,没两天就有律师朋友告诉我说这条经验非常有用,他有一个开庭未判的案子,经查询发现被告更名了,他赶紧把这个情况反馈给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说了好几声感谢。
我评论说,我替那位法官谢谢你......
其实这一条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案子也适用,因为审理期间当事人死亡而法官不知情造成案件被发回的例子也不少,我之所以没有叮嘱她这一条,一是因为她长期在家事审判庭工作,这条经验她是知道的,二是如何快速准确查询自然人是否已经死亡,没有特别靠谱的渠道。
不要说未出庭的当事人是否死亡法官很难查到,有的当事人在庭审后发判决前死亡的,法官也不知道,等法官知道后打电话问当事人的家属怎么不告知法官呢,人家回答,光忙着办丧事了,把告知法官的事给忘了。
所以当事人年纪较大或者身体情况不是很好的,发判决前可以打个电话联系一下,做个确认。
还有一条是,缺席审理的案件,特别是非公告送达的,发判决前,一定要再核对一遍被告的身份信息和送达手续。
这种法官以为给被告送达到了而被告又没有出庭的,经常会出BUG,要么是事后查明被告的身份信息有问题,要么是发现送达手续出了问题,直接导致案件发回,教训非常惨痛。
总而言之一句话,对于助理来说,送达千千万万不能出问题,一旦出问题,法官的责任跑不了,但助理的责任更大。
送达不规范,助理两行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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