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秩序,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从严查处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达州多地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养老服务等问题线索。
通川区公开征集
全区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
1. 对象认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及时享受高龄津贴;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未纳入集中供养;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
2. 资金保障: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业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资金;照料护理人员截留克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或照料护理费;违背本人或监护人意愿,通过强制签署协议、代管存折并随意支取等方式,非法侵占或处置他人财物;对养老服务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等其他涉老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不透明、不规范、不公开;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3. 机构服务:养老机构虚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人为提高护理等级,虚报冒领各类涉老资金;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诱导老年人住院从中谋利;养老机构在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中违规谋取利益;养老机构违规使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发福利;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克扣老年人伙食费或降低伙食标准,未及时处理和调解住养老人之间矛盾纠纷;养老机构违规收费,虚假或夸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消防、食品、卫生、住房、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4. 老年人权益保障: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业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对老年人的需求和诉求不重视、不及时回应和处理,造成住养老人体验感差及辱老、欺老、虐老;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采取诱导、误导的方式违背老年人真实意愿,搞非法集资,让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等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
5.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社会救助
1. 应保未保:符合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应纳入保障未纳入;符合城乡低保认定条件应纳入保障未纳入;符合临时生活救助条件应救助未救助。
2. 资金保障:救助对象用于领取低保金的卡折未经备案被代管代持;每月低保金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每月低保金未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规范发放。
3. 社会救助领域腐败: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未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纳入社会救助范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办理低保未备案;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收受红包礼金、接受相关宴请。
4.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与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
收件/接待单位: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详细地址:通川区白塔路269号
邮政编码:635000。
(二)举报电话
办公室:0818-2122438
养老服务:0818-2103222
社会救助:0818-2387138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宣汉县公开征集
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一、受理监督反映内容
(一)侵害老年人权益方面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2.采取诱导、误导的方式违背老年人真实意愿,让老年人购买保险等理财产品的问题。
3. 行业主管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权益受损的问题。
(二)涉老资金发放方面
1.政策执行有偏差,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导致应享未享、违规领取或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2. 对养老服务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等其他涉老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不透明、不规范、不公开的问题。
3.养老服务领域负有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情况上报减停或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
4.违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愿,采取代管银行卡并随意支取等方式,非法侵占对象私有款物的问题。
5.特困人员死亡后未按规定发放、克扣丧葬费的问题。
(三)养老机构服务方面
1.养老机构虚假增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人为提高护理等级,虚报冒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
2.养老机构违规使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3.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欺老虐老、克扣老年人伙食费或降低伙食标准,养老机构未及时处理和调解住养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的问题。
4.养老机构违规收费,虚假或夸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问题。
5.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消防食品卫生居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6.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受理时限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五、受理监督反映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宣汉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邮编:636150)。
(二)反映电话:0818-5713613(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三)扫码举报:
大竹县公开征集
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一、受理监督反映内容
(一)涉老资金管理发放方面
1.政策执行有偏差,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导致应享未享、违规领取或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2.对养老服务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等其他涉老资金管理发放使用不透明、不规范、不公开的问题。
3.养老服务领域负有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情况上报减停或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
4.违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愿,采取代管银行卡并随意支取等方式,非法侵占对象私有款物的问题。
5.特困人员死亡后未按规定发放、克扣丧葬费的问题。
(二)养老机构服务方面
1.养老机构虚假增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人为提高护理等级,虚报冒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
2.养老机构违规使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3.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欺老虐老、克扣老年人伙食费或降低伙食标准,养老机构未及时处理和调解住养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的问题。
4.养老机构违规收费,虚假或夸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问题。
5.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消防食品卫生居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6.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侵害老年人权益方面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2.采取诱导、误导的方式违背老年人真实意愿,让老年人购买保险等理财产品的问题。
3.行业主管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权益受损的问题。
(四)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五、受理监督反映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大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邮编635100)。
(二)举报电话: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举报电话:0818-6245660;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0818-6234317;(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扫码举报:
渠县公开征集
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对象认定方面
1.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应纳入保障未纳入的问题;
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未纳入集中供养的问题;
3.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的问题;
4.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及时享受高龄津贴的问题;
5.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方面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业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资金的问题;
2.照料护理人员截留克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或照料护理费的问题;
3.违背本人或监护人意愿,通过强制签署协议、代管存折并随意支取等方式,非法侵占或处置他人财物的问题;
4.对养老服务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等其他涉老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不透明、不规范、不公开的问题;
5.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三)机构服务方面
1.养老机构虚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人为提高护理等级,虚报冒领各类涉老资金的问题;
2.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诱导老年人住院从中谋利的问题;
3.养老机构在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中违规谋取利益的问题;
4.养老机构违规使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发福利的问题;
5.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克扣老年人伙食费或降低伙食标准,未及时处理和调解住养老人之间矛盾纠纷的问题;
6.养老机构违规收费,虚假或夸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的问题;
7.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消防、食品、卫生、住房、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业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的问题;
2.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对老年人的需求和诉求不重视、不及时回应和处理,造成住养老人体验感差及辱老、欺老、虐老的问题;
3.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采取诱导、误导的方式违背老年人真实意愿,搞非法集资,让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等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问题;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渠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渠县人民街40号)(邮编:635200)。
(二)举报电话:0818-7322916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三)举报邮箱:36845953@qq.com
(四)码上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
广大干部群众
通过以上途径
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我们将严格保密,
认真组织核查。
经核查属实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通川民政、宣汉民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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