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 《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了七大行动若干条举措,其中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
具体来看,实施居民增收行动被列为七大行动之首。《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等违法失信行为,努力实现政府无欠款、浙江无欠薪。支持盘活乡村闲置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拓展投资创富空间。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在实施居民减负行动上,《实施方案》明确,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实施生育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发放生育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结婚消费券、托育券,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方案》提到,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扩大电子产品、旅游、养老金融、老年教育、居家守护等领域适老产品供给,拓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推动消费设施适老化改造。
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提到,加大带薪休假力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推广夫妻共享育儿假,逐步拓展夫妻间共享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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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赵蕊
审签/明芳
监制/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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