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 廖保平

时隔八年后,曾因女大学生“裸条”借贷引发热议的“借贷宝”平台,再度被央视点名。 3月15日,据央视“3·15”晚会报道,有借款人以“电子签”的方式,通过借贷宝、人人信等平台借款,而通过前者借款年化利率超过2200%,后者借款年化利率近6000%。与此同时,平台上的放款方通过做假账号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甚至连去世人的信息亦可使用。

针对央视曝光内容,借贷宝、人人信方面相继回应称,立即成立整改小组,彻底解决业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将以最大决心落实整改。此后,借贷宝再发声明称,已暂停新增欠条的服务。

八年前,“裸条借贷”撕开了互联网金融的伦理底线;八年后,“电子签”年化利率6000%的暴利游戏,再次将借贷宝钉上耻辱柱。从肉身抵押到数据收割,从校园贷陷阱到AI催收帝国,这场披着“普惠金融”外衣的数字掠夺,从未停止它嗜血的收割。

2016年“裸条事件”中,借贷宝平台以“熟人借贷”之名行高利贷之实,通过社交关系链将魔爪伸向女大学生,八年后,借贷宝用更隐蔽的技术黑箱完成制度性作恶的迭代,借贷宝的“八年重生记”,堪称互联网金融作恶的教科书。

这个曾被千夫所指的平台,非但没有在监管风暴中消亡,反而借助区块链、电子合同等新技术,将高利贷游戏玩出了更隐蔽、更暴利的“升级版”,不能不让人发出灵魂之问,为何借贷宝们起死回生,继续作恶?电子签又是如何沦为高利贷的“合规马甲”?

借贷宝此次被曝光的“电子签”模式,堪称高利贷行业的“范式革命”,平台声称其电子合同完全符合《电子签名法》,却在后台默许放贷人伪造身份信息。记者调查发现,连去世者的身份证都能通过系统验证,这种“技术性合规”的实质,是将法律要求的实名认证异化为作恶工具:电子签名的不可篡改性,反而成了高利贷者规避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区块链存证的时间戳,倒成了暴力催收的“合法性背书”。

更令人心惊的是利率设计的“数字化创新”,通过将砍头息、服务费、逾期罚金拆解为数十个电子合同条款,一笔1000元的借款可被包装成“本金1000元+信息咨询费300元+风险保障金500元”的组合产品,最终年化利率突破6000%。这种“碎片化定价”策略,正是平台与放贷人合谋钻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创造性实践”,既然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那就把36%拆成三十六份合同。

借贷宝的两次作恶,暴露出其商业模式的根本性矛盾:它始终游走在“信息中介”与“实质放贷”的灰色地带。2015年“裸条”事件中,平台以“不接触资金”为由推卸责任;最新的电子签风波里,又用“技术中立”自我开脱。但记者调查揭穿了这种虚伪性,平台不仅向放贷人提供“话术模板”“利率计算器”等工具包,还通过会员等级制度变相抽成:钻石会员可获取“优质借款人”数据,每笔成功放贷需缴纳5%通道费。

这种“精准作恶”的背后,是平台对金融风险的精妙转嫁,当电子合同将借贷关系锁定为“民事纠纷”,当区块链存证消解了暴力催收的刑事风险,借贷宝实则构建了一个“法律隔离区”:平台赚取技术服务费,放贷人攫取暴利,而所有社会成本,被逼自杀的借款人、破碎的家庭、消耗的司法资源,统统外溢给公共社会。这种“私益最大化、成本社会化”的模式,正是金融科技异化的终极形态。

2016年银监会等部委联合整治校园贷时,借贷宝宣称“永久关闭23岁以下用户借款功能”;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至4倍LPR后,平台又推出“电子签合规解决方案”。每一次监管重拳都像打在棉花上——平台总能找到制度缝隙,将禁令转化为新型盈利模式。

这种“监管套利”得以持续,源于规则制定者与行业巨头间的认知错位,监管部门仍用“持牌金融机构”的思维约束科技平台,却忽视了一个关键事实:当借贷宝们通过电子合同将十万个放贷人拆解为十万个“个体户”,传统穿透式监管彻底失效。更讽刺的是,此次涉事的人人信平台,竟持有国家授时中心颁发的可信时间戳服务机构证书,当国家级信用基础设施成为高利贷的帮凶,暴露出的是数字时代治理体系的致命漏洞。

资本嗜血的本性不会自动收敛,唯有制度之笼能将其驯服。终结这场八年一轮回的悲剧,也是防止下一个轮回发生,需要一场针对“技术原教旨主义”的彻底清算。首先必须戳破“科技中立”的神话,确立“技术向善”的强制性标准,电子合同平台需对借贷利率、主体资质履行实质审查义务,而非止于形式合规;其次应构建穿透式监管框架,要求所有电子签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实时监控异常借贷行为;最重要的是启动司法革新,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电子合同纳入刑事打击范畴,斩断高利贷的技术保护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