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于宏国同志任辽宁教育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书记。

于宏国早年在辽宁省教育厅工作,曾担任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等职务,此后调任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本次履新前担任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此前担任辽宁教育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的刘娇现已担任鞍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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