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宣判:邢志强由原来的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邢志强是原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因击杀孟永清而被捕。这个案件历经30年,从最初的正当防卫到故意杀人再到故意伤害罪,历经波折。已经不好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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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不好评价了?判决书写的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直接告诉你结果没有过程。一方面笔者认同有错必纠疑罪从无;另一方面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变来变去的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就是法律的主观性太强,客观性很弱,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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