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县金湖秧歌传承人 张玉珍 成功入选!

张玉珍:女,1942年出生,金湖县塔集镇人。自幼学习金湖秧歌,熟悉了解金湖秧歌的产生、发展历史,也熟悉金湖秧歌的各种曲调与表现形式,掌握了“四句头”“五句半”“串十字”“抢八句”等不同唱词结构的曲目,对金湖秧歌“秧号子”“锣鼓秧歌”“打鼓唱唱”等主要表现形式熟稔于心。其嗓音好,记忆力强,经常参加群众文艺演出,演唱时声情并茂,唱、演俱佳,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她倾力培养的3名传承人都已能熟练演唱金湖秧歌曲目,且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走进校园、社区开展金湖秧歌传播活动,为金湖秧歌的保护、传承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的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系统性的资源普查、项目申报和传承人认定,我县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传承人队伍不断扩大。

截至目前,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省级非遗项目5项,市级非遗项目18项,县级非遗项目36项。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2人,市级传承人30人,县级传承人37人。

同时,县文旅局积极搭建非遗展示平台,依托传统节日、文化节庆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宣传与体验,让更多群众近距离感受金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树立起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从而营造全社会保护非遗文化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县文旅局将继续加强保护措施,深化传承实践,积极推动非遗资源的创造性转变,让金湖非遗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光彩。

来源:金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