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监局

2025年0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本次涉及招聘单位18家、招聘人数126人,报名时间截止4月2日。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126名工作人员,涉及单位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届毕业生要求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2025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一般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报考在京单位的京外生源还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其中,对于报考在京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八)报考在京单位的社会在职人员一般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

2.报名方式:

①网站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

②邮箱报名:下载并按要求填报《应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应聘报名表》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网站或邮箱地址具体见附件1,每个单位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英语成绩证明材料等;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等;报考在京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在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5:1(岗位信息表中单独说明的除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研究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视情延长报名时间,并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信息表中单独说明的除外)。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