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主犯陈某因生产销售伪劣复合肥金额达1.6亿元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2019年1月,被告人陈某在经营河南家得利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某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生产复合肥过程中,以氯化铵、尿素为主要原料配比成肥料颗粒,从同一出料口灌装到订制好的“好收成”“施特尔”“肥利丹”等二十余种品牌的复合肥包装袋内,销售给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七省份的78家经销商。
经查证,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陈某销售伪劣复合肥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经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验,该公司生产的上述复合肥的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项目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包装袋上标注的养分含量明显不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注: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的用于生产复合肥的原料清单显示,仅有氯化铵、尿素、碳酸氢铵含氮原料,没有含磷、含钾的原料。)
2022年2月底至5月,被告人孙某(陈某的妻子)在任家某公司会计期间,明知该厂生产、销售的系不符合标准复合肥的情况下,仍为陈某生产、销售伪劣复合肥开具出库单、记录生产量、发工资等提供帮助,涉案金额2556万余元。2023年12月1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陈某、孙某提起公诉。2024年6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孙某提出上诉,2024年9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提醒各位渠道商朋友,越是行情不好的时候,假冒伪劣的肥料会越多,今年的假肥料已经有了抬头之势,尤其是磷酸二氢钾和大量元素水溶成为了重灾区,真假掺混和以次充好已经发生多例,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一定要找准正规的进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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