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绥化市北林区民间资金借贷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取消试点资格相关规定,现决定取消绥化市北林区民间资金借贷服务有限公司的试点资格。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绥化市北林区民间资金借贷服务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壹千万元整。

三、业务范围:民间借贷信息管理服务、信息发布和交易对接、融资推介服务(不得经营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布贷款和代客理财等特许金融业务)。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00MA18YY0F78。

五、营业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大街170号。

六、北林区财政局金融办联系电话:0455-8315226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绥化市北林区民间资金借贷服务有限公司不得开展新增业务,在存续期间开展的业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相关责任直至解除。

特此公告。

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2025年3月20日

来源丨北林区财政局

设计制作丨张国玉

责任编辑丨许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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