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左 静 胡晓英)“出庭公诉是每一个公诉人必备的看家本领”。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3月19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侦查人员等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以“评”促公:用公开透明传递司法公信
庭审前,江永县人民法院就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就取证程序合法性、证据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答辩。通过对本案事实及证据的多方面、多角度的全方位探讨,合议庭宣布驳回被告人及辩护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层层递进、繁简得当,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就庭前会议确认的有效证据,聚焦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有理有据逐一答辩,并结合案件事实和庭审情况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旁听人员全程观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重点记录公诉人出庭表现、法律文书质量及庭审程序规范性,并对检察官的临场应变能力、释法说理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以“议”促提:用“把脉问诊”推动质效提升
庭审结束后,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评议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庭审观摩情况,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维度展开深入讨论。同时就案件起诉书、证据分析论证、举证质证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庭前会议是保障案件质量的第一道防线,非法证据排除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听庭评议既是对检察官能力的‘大考’,也是推动检法良性互动的重要桥梁。”承办该案的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何运红表示,听庭评议不仅关注庭审表现,更注重从源头倒逼办案人员强化证据审查意识,通过“以案代训”提升检察官应对程序性争议的能力,同时促进检法两院在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方面形成共识,凝聚司法合力。
下一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听庭评议机制,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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