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 23国丰集团MTN004A;债券代码102081058)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3.债券简称:23国丰集团MTN004A

4.债券代码:102081058

5.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6.起息日:2023年4月26日

7.债券期限:3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2亿元

9.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4%

10.评级情况(如有)∶主体评级⋯、债项评级AAA

11.付息日:2024年4月26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工作日)

12.付息金额:680万元

13.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续期管理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存续期管理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