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四川省巴中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巴中市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全市师生 “舌尖上的安全” 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巴中市召集多部门并邀请行业专家、家长代表及相关企业代表,围绕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深入研讨,全力推动《办法》出台,坚决杜绝 “一招了之”“以招代管” 现象。

《办法》明确规定,市、县(区)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管理工作专班。该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食堂食材供应商评价细则,并指导学校食堂开展食材供应商评价工作。同时,学校需成立食堂食材采购评价小组,承担建立和完善食材供应商、食品原材料、价格等信息档案的任务,并组织开展对供应商的评价工作。县(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校(园)长则要统筹安排食材供应商管理工作。此外,严格实行 “招采、评价、处理” 责任分离,分阶段开展食材供应商准入、停止供货、退出等决策。

在食材采购、供应、验收、结算等流程方面,《办法》从供应商准入条件、供应商的确定与备案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同时,构建起全面的供应商评价体系,通过日常评价、专项评价、满意度测评,从质量、服务、诚信三个维度对食材供应商开展综合评议。对于评价为 “不合格” 的供应商,将开展约谈整改;若两次评价均为 “不合格”,则立即启动退出程序。在退出阶段,专班将组织业主单位采取临时供应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新的供应商。

下一步,巴中市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持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史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