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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因其驾驶门槛低、价格便宜,受到部分中老年群体的青睐。可是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销售门店不得出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可仍有些商家我行我素。

近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开展电动车源头整治,再次突击检查电动车销售门店,责成商家不得销售未达标车辆。

经查,市区湖滨路某电动车销售门店售卖非标车的行为不符合机动车标准。现场民警提出,一些非标电动四轮车无法申领牌照,车主大多无证驾驶,仅有出厂证明,并不是正规车辆的机动车合格证,且用在特定区域内(如景区观光使用),不能上道路行驶,而商家并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车辆属性。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商家停止违规经营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购买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谨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视频:舒畅

编辑:齐畅

审核:王淼

终审:何永超

来源: 许昌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