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月14日召开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一次专题推进会”,明确了2025年的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2025年作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既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关键时期,也是谋划未来发展的重要阶段,通过聚焦重点、全力攻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今天明律师来聊聊此次会议的核心内容,并结合当前国企改革的实际进展,探讨如何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五、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要求,突出抓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功能性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这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鲜明导向。在此基础上,乘势而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一)突出抓好功能性改革

本次会议要求,功能使命类任务要进一步突出“国之大者”,服务国家战略更加有力。会议指出,提高功能使命类任务的成色,关键在于核心功能的明显增强。要充分利用本地、本企业的资源禀赋、技术优势等,在已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挖掘潜力,在增强核心功能上下更大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支撑上再求突破。

1.科技创新方面的功能使命类任务

会议要求,在科技创新方面,要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争取形成更多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成果;科技领军企业要牵头推动重大攻关,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抢占技术制高点,形成更多的“国之重器”和“撒手锏”;要密切跟踪重要领域的技术创新,特别是AI发展一日千里,有条件的企业要抓住机遇,落实好“AI +”专项行动,发挥引领作用。

2.产业创新方面的功能使命类任务

会议要求,在产业创新方面,中央企业要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扎实提升战新产业营收占比;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发展战新产业要更加注重通过自主内生培育、战略联盟、股权合作、打造投资平台等多种模式推进;要加快发展未来产业,主动竞胜“未来竞技场”;链长企业要在强链补链上发挥更大作用等。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会议强调,体制机制类任务要继续突出形神俱备,在提高精准度、适应性上求突破。目前,国资国企在公司治理、市场化机制、国资监管等方面,不少改革任务“有没有”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下一步,要重点在好不好、优不优上,在提高质量效果上下功夫。

1.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体制机制类任务

2025年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体制机制类任务,主要包括动态优化“前置事项清单”、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显著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兑现和取得实效、推进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健全覆盖各层级责任追究体系等重点任务,要对标先进经验,努力提升质量,特别是推动这些改革举措与企业的不同层级、类型以及功能使命精准契合、动态适应,并完成深化改革行动方案要求的覆盖面,这是深化提升行动重要的共性标志性成果。

2.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方面的体制机制类任务

会议明确,要加强穿透式监管、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的有关意见等,要积极探索创新,在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3.强化制度建设

会议提出,制度建设是改革的一条主线,成熟经验做法要及时制度化长效化,这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手段,要着力推动改革成果转化为相关制度。

六、地方国企与中央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差异化要求

会议要求,地方国企要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在本地形成更多发挥支柱作用的实体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建立“两非”“两资”退出绿色通道;东北地区、对口合作机制相关地区和相关中央企业要积极推进新时代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明律师解读:

各地要针对部分地方国企存在的空心化问题,推动产业化转型,加速发展实体经济和具有地方比较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与中央企业要优势互补、央地合作、错位发展,共同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各项任务,实现三个明显成效,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