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绝非儿戏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
违法驾驶机动车
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近日
合肥交警查处一起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案例
“您好,警察临检,请靠边停车
熄火接受检查。”
3月7日19时许
长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
在辖区路面执勤时
发现一辆轿车内
驾驶人形迹可疑
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出示驾驶证
张某辩称证件遗落家中
经过身份查询
确认张某未满18周岁
且未取得任何准驾资格
经民警询问
该车辆系张某向朋友借用
并搭载未成年同伴
前往合肥市区游玩

民警立即通知张某监护人
到岗集中队配合处置
针对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
依法作出1000元罚款决定
并现场进行警示训诫
责令监护人加强监管教育
同时对车辆所有人
进行相关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风险有多大
无知无畏,无法应对突发情况。 未成年 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心智不成熟,易开“斗气车”。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容易盲目追求“速度”“炫技”。
成群结队,事故后果加倍。 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邀请其他未成年人朋友一起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加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年满18周岁
才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未成年人驾车上路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
一定要以身作则
尽好教育的责任
来源:合肥警方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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