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790辆机动车行驶证旧证未收回,公告作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73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46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27辆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公告作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60辆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公告作废。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233辆机动车号牌未收回,公告作废。

来源:潍坊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