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能源公布了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东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失信行为处罚标准,对其处35万元罚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国山,宝立明(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天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国电投港能(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40%、30%、3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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