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安徽省药监局近期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1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安徽省药监局决定对其罚款16万元。

据天眼查,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农副产品购销:中药材购销;中药饮片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徽省药监局官网查询显示,该公司此前亦曾因生产劣药被罚。2023年9月19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132号),标示为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炙甘草(批号221201)经检验【性状】项目不合格,被认定为劣药,被安徽省药监局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校对 赵琳